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概述
松阳刑事律师
2025-04-12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指当公司无法支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依法进行的清算过程。其主要步骤包括:1.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债务人(公司)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受理与宣告: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后,会作出受理决定,并发布破产宣告。此时,公司的财产从属于破产财产,不得擅自处分。3.债权申报:在规定期限内,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及时申报的,可能会影响其取得清偿的机会。4.资产评估与处置: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资产,以获得更多的清算资金。5.编制破产清算方案:在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管理人制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明确各项债务清偿顺序和比例。6.债务清偿: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是工资、社会保障费用等,再是普通债权,最后是股东或出资人的清算请求。7.终止与销户:最终,由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公司相关信息从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破产程序完成。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条: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在人民法院的强制清算中,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代表被宣告破产的企业行使诉讼和仲裁的原告权利、起诉权利。《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债权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公告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会议未通过清算方案或者无法制定清算方案的,不影响对破产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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